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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遗赠公证办理需要的材料
1、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和户口本,这两样东西对公民来说非常重要,特别是身份证,无论到哪里办理什么事情,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资料,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,如果是已经出境的,还要提供护照、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;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,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;
2、遗赠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,遗赠继赠与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,需要证明该财产均是属于个人所有的,且无其他的产权纠纷。
3、遗赠协议书,这是遗赠公证最根本的,要保证遗赠协议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,公证处会对提供的遗赠协议书进行审查,不符合要求的,不能进行公证。
4、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,可能还需要公证申请书等基本的材料。
二、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注意什么
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注意以下事项:
1、 自然人要想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,可以向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、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。
2、办理遗赠、抚养公证的不能委托他人进行。依据《公证法》地二十六条: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,但遗嘱、生存、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。
3、申请人要提供真实、合法、充分的证明材料;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,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。
4、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。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;在民族自治地方,根据当事人的要求,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。
三、赠与合同与遗赠有何区别
(1)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。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。遗赠人在立遗嘱时,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,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。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,并不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与否的影响。
(2)而生前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,是一种合同关系。赠与的成立与否,取决于两方面的意见表示,一方面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,另一方面还要有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。
(3)两者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。遗赠必须在遗赠人死亡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,而生前赠与只能在赠与人生前发生法律效力。
(4)两者生效的条件不完全相同。遗赠只要有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,并且其他条件符合法律的规定,即可生效。而生前赠与除此之外,还必须以交付赠与物为条件,否则不能生效。
(5)两者的方式不同。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,要符合订立遗嘱的法定条件。而生前赠与则没有严格的方式,可以书面方式也可以口头方式。